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今年以來,山東省淄博市張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聚焦消費者合法權益保護工作,通過“三抓三促”,著力提升消費維權效能,護航“淄博燒烤”,營造了安全放心消費環境,提升了消費者滿意度。
一、抓消費維權機制建設,促基礎體系保障
(一)強化日常監管,促進規范履職。緊扣社會關注度高、消費者反映集中的熱點、難點問題,按照“領導包掛、任務明晰、責任到人”的工作要求,領導班子靠前指揮,機關科室、市場監管所下沉一線,持續加大市場監管力度和違法違規行為查處力度。利用市民投訴、12345熱線、12315平臺等數據,收集履職信息線索和事項辦理情況,建立日常監管長效機制,提升監管精準化和科學化水平。截至目前,受理投訴舉報23540件,比2023年同期減少1347件,下降5.4%,投訴舉報按時辦結率100%。
(二)實施分層分類管理,落實相對集中處置。針對職業索賠行為,市場監管局聯合區紀委監委、區法院等部門出臺《關于依法處置職業索賠舉報行為維護營商環境的實施意見》,明確職業索賠行為的14種情形,開展聯合規制。針對專業性強的投訴舉報,出臺《全面推行行政指導工作方案》《行政處罰案件審核審批辦法》,制定《消費者投訴、舉報處理流程表》。在分層方面,對疑難、復雜職業索賠,由分管領導牽頭負責處置;對面上、共性投訴舉報,由專業科室集中處置;對單個、簡單案件,由市場監管所承辦,有效發揮科所聯動力量。同時,對如車行租車等單行業領域投訴舉報,安排消費投訴專組進行處置。
(三)建立消費維權協作機制,推動消費維權社會共治。依托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聯合鎮辦、相關部門,大力推進消費者協會分會、?消費者投訴站和12315聯絡站“一會兩站”建設,規范提升各級消費維權服務站建設,優化投訴舉報處理、消費投訴公示機制,鼓勵在消費集中場所推行先行賠付制度。截至目前,已建立消費者協會分會8個、消費維權服務站130個。
二、抓投訴舉報規范化,促依法依規處置
(一)定崗定責,規范工作流程。建立健全《12315投訴舉報工作規范》《關于規范投訴舉報受理處理工作的通知》等制度規定,對工作人員定崗定責,嚴格規范接聽、錄入、分送、督辦、回訪等處理程序,實行受理、流轉、處置、辦結、反饋等事項動態閉環管理,確保受理及時、信息填寫規范,工單流轉程序合法依規、及時順暢,提高依法處置水平。
(二)深化“放心消費在張店”活動,推動放心消費擴面提質增效。一是加速本土消費類企業做強品牌。制定出臺《品牌認證活動及標準化工作實施方案》《關于開展擴區域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合作協議》等文件,激發本土企業爭創品牌積極性,強化知識產權保護力度。二是在八大局市場、水晶街等重點網紅街區打造消費維權服務站+放心消費示范街(園)區,張貼放心消費行動二維碼,對外公示商戶信息和放心消費承諾書,在引導自行化解矛盾糾紛的同時可實現掃碼網上投訴。三是以“放心消費在張店”為主題,開展“進市場、進企業、進農村、進社區、進校園”活動,目前已開展10余場次。
(三)強化消費監管力量,確保“淄博燒烤”持續火爆。一是實時處置,現場解決群眾訴求。在八大局、淺海、鐘書閣等旅游消費集聚地設立7處消費維權服務點,按照“當日投訴、當日辦結、全員在崗、全天候處置”的原則,就地就近化解消費糾紛。二是全面推行24小時快速回應機制,特急事項2小時回復,1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確保群眾訴求“事事有回應,件件有著落”。三是建立接訴即調、先行賠付機制,推行小額糾紛即調快賠,不斷推動“誠信經營、放心消費”品牌建設。四是強化酒店賓館價格監督檢查,聯合發布《關于規范經營者價格行為提醒告誡書》,呼吁商家嚴格自律、明碼標價。截至目前,處理燒烤類、酒店價格類投訴舉報2370件,投訴滿意率95%以上。
三、抓維權執法服務,促消費維權效能提升
(一)堅持“普法走在執法前”理念,不斷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推行“包容審慎”監管,將“說理式”工作法和行政指導工作貫穿監管執法全過程、嵌入關鍵節點,嚴格落實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規定,大量易發、多發違法違規問題有效避免。落實《市場監管領域經營主體輕微違法容錯糾錯免罰輕罰辦法》,并配套出臺不予強制、免予處罰、減輕處罰“三張清單”,明確101種容錯糾錯免罰輕罰事項清單。
(二)強化數據綜合運用,提高維權效能。針對食品、藥品、廣告、價格、計量等監管領域方面的違法行為,根據12345投訴舉報、12315平臺重點提供的靶向案源,組織開展民生領域“鐵拳”行動、“守護消費”暨打擊侵害消費者權益突出違法行為專項執法行動等專項整治,嚴厲打擊各種侵害消費者權益的違法行為,震懾不法經營者。
(三)統籌謀劃,不斷提振消費維權信心。通過開展食品安全月、國際消費者權益日等宣傳活動及完善消費預警和約談機制,將普遍性、苗頭性的消費糾紛問題分類整理形成消費警示,不斷向全社會傳達消保維權的信心,向消費者提示合理消費自我保護,向生產經營者警示合法誠信經營,提振了消費者的消費維權信心,進一步優化了消費環境。(通訊員 沈象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