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月豐中藥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9月9日至11日,我局對你單位飛行檢查中,發現質量管理體系不能有效運行,中藥飲片質量安全存在風險隱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條第三款、《藥品生產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九條規定,現通知你單位收到本通知后立即暫停中藥飲片生產銷售。對檢查中發現的相關違法違規線索,由安徽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第二分局依法立案查處。
如對本通知不服,可以自收到之日起60日內向安徽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6個月內依法向合肥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安徽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