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未成年人保護法》明確規定不得向未成年人銷售煙酒,這是每個經營者的責任和義務,我們要自覺為未成年人營造健康良好的成長環境……”2024年9月26日,廣西興安縣漠川鄉市場監管所的工作人員在向轄區一超市負責人宣傳“嚴禁向未成年人銷售煙酒的”法律法規。
為保障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權益,營造良好有序的市場秩序,近日,興安縣市場監管局聯合當地政府、煙草、公安、司法等部門在漠川鄉組織開展“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煙酒”專項整治行動。
在聯合檢查過程中,重點對校園周邊、燒烤店、餐館等食品經營場所開展檢查。工作人員向經營者發放了《關于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煙酒告知書》。向經營者普及不得向未成年人銷售煙酒的法規條款以及相關法律責任,并提醒經營者對難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應當要求其出示身份證件,嚴格履行好經營者的法定責任和義務,主動拒絕向未成年人購買煙酒的要求。針對發現的部分煙酒零售商戶未張貼或未在顯著位置張貼“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煙和電子煙”“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等警示標識的問題,現場提出整改意見。檢查中,工作人員還呼吁廣大市民積極行動起來,落實責任,參與監督,若發現經營者向未成年人銷售煙、酒,可撥打12315、12313熱線投訴舉報。
下一步,興安縣市場監管局將持續加強后續監管,通過聯合多部門開展專項行動,進一步加大對向未成年人違規銷售煙酒行為的清理整治力度,強化源頭治理,構建長效監管機制,確保宣傳整改全覆蓋、跟蹤治理常態化。對不遵守法律法規的經營單位,執法人員將依法依規予以查處,切實凈化校園周邊市場環境,讓未成年人遠離煙酒侵蝕,維護青少年合法權益,護航青少年健康成長。(李敏 夏秉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