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印發62項《食品安全風險管控清單》(以下簡稱《清單》),旨在督促指導食品企業完善食品安全風險管控機制,提升食品安全風險防控能力,守穩筑牢食品安全底線。
該《清單》中的《食品安全風險管控清單》(保健食品生產)從生產者資質、生產環境條件、進貨查驗、生產過程控制、委托生產、產品檢驗、貯存及交付控制、不合格食品管理和食品召回、標簽和說明書、食品安全自查、從業人員管理、信息記錄和追溯、問題整改等13個方面明確了企業食品安全風險管控的重點環節、風險點、管控措施及頻次、責任人員等內容,為保健食品生產企業科學識別風險、精準防控風險提供了參考和指南。
保健食品生產企業可以參考《食品安全風險管控清單》(保健食品生產),根據自身生產實際,開展食品安全風險分析,查找確認風險點,科學制定管控措施,同時應當嚴格按照注冊證書和備案憑證所載明的配方、生產工藝等技術要求,制定符合企業實際的風險管控清單,建立健全風險管控體系,將風險管控工作與質量管理體系有機融合,將管控要求貫穿到企業生產的每一個工作環節,在“最小工作單元”實現精準防控。企業應根據執行中出現的新情況動態調整風險管控清單。另外,企業生產的保健食品包含飲料、酒、餅干、糖果、糕點等劑型的,企業建立的《食品安全風險管控清單》還應同時符合相同劑型普通食品的風險管控相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