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山東省濰坊市高新區市場監管局2024年在全區范圍內開展知識產權專項整治行動,查辦一批民生領域重點典型案件,現公布一批知識產權違法行為典型案例。
高新區市場監管局查處某體育用品店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案
根據舉報,高新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某體育用品店進行現場檢查,其貨架上銷售的襪子、護腕產品經商標權人授權的單位辨認為侵犯權利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標侵權產品。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的規定作出行政處罰。
高新區市場監管局查處某書店銷售假冒專利的商品案
高新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日常檢查中,發現某書店內貨架上擺放的產品上標注有“專利產品仿冒必究”字樣,并標注有專利號碼,經查,標注的外觀設計專利權已終止,標注的實用新型專利已被宣告無效。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一百零一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六十八條的規定作出行政處罰。
高新區市場監管局查處某餐飲店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案
高新區市場監管局接到群眾舉報,依法對當事人進行現場檢查。經查,當事人在餐飲店鋪招牌、店內裝飾裝潢多處使用了他人注冊商標,當事人無法出具商標注冊證及商標授權使用證明。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一)項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的規定作出行政處罰。
高新區市場監管局查處汽車修理公司銷售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案
根據舉報,高新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某汽車用品店進行現場檢查,其倉庫內的汽車配件經商標權人授權的單位辨認為侵犯權利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標侵權產品。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的規定作出行政處罰。(來源:濰坊高新區市場監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