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自2023年9月起,廣西興安縣市場監管局切實開展信用提升行動,落實行政處罰決定書和信用修復提醒函同步送達工作(以下簡稱“兩書同送”),促進經營主體誠信經營。按照“誰處罰、誰告知”原則,嚴格抓好“ 一處罰一告知”工作制度落實,做好行政處罰信用修復提醒工作,引導經營主體主動糾正違法失信行為、消除不良影響、重塑良好信用,逐步提升信用合規能力建設。截至今年10月24日,興安縣市場監管局向被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且行政處罰信息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的經營主體,同時配套發放《行政處罰決定書》和《行政處罰信用修復提醒函》173份。
“兩書同送”是優化營商環境、開展助企紓困的一項重要創新舉措。根據有關規定,食品、藥品、特種設備領域行政處罰信息公示期滿一年,其他行政處罰信息公示期滿六個月,經營主體在糾正失信行為、履行相關義務后并作出守信承諾后,可向市場監管部門申請行政處罰信用修復,提前終止公示行政處罰失信信息。
目前,興安縣轄區內經營主體既可在興安縣政務服務中心6樓市場監管局窗口提交行政處罰信用修復紙質材料,也可登錄“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線上提交信用修復電子材料,實現信用修復多渠道辦理、全程網辦“零見面”,更好服務經營主體發展。興安縣首批通過行政處罰信用修復的3戶經營者,均已提前終止行政處罰信息公示,恢復正常企業信用狀態。
下一步,興安縣市場監管局將繼續做好“兩書同送”工作,同時,對行政處罰信用修復符合要求的申請件,采取壓縮受理時間、提高辦理效率等措施,幫助企業加快修復信用、助力企業紓困解難。(熊小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