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泰陽醫療技術服務有限責任公司:
經查,你單位管理者代表離職后未任命新的管理者代表,且在我局監督檢查時無法提供生產醫用分子篩中心制氧系統的批生產記錄,嚴重違反醫療器械生產質量管理規范,不能保證產品安全、有效,可能危害人體健康。根據《醫療器械生產監督管理辦法》第六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現通知你單位收到本通知后立即暫停生產經注冊的醫用分子篩中心制氧系統(皖械注準20192080205)。
如對本通知書不服,可以自收到之日起60日內向安徽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6個月內依法向合肥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安徽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