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李思齊)隨著網絡技術不斷升級更新、社交電商平臺的批量增加,以保健養生、新零售、消費返利、境外原始股投資等為名的新型網絡傳銷模式逐步凸顯。
相關數據顯示,僅2020年“網絡傳銷”傳銷案件便達133件,主要分布在浙江、湖南、廣東、廣西等27個省、市、自治區。
近一年來,各地方市場監管部門持續加強對網絡傳銷監測治理的工作力度。從被依法處置的網絡傳銷案例看,新型網絡傳銷更具隱蔽性、更大的欺騙性,也更具危害性。因新型網絡傳銷不再局限于親朋好友和熟人之間,其無接觸、分散化的“網絡傳銷”,導致防范、維權、打擊難度加大。
消費者應提高警惕,及時分辨,勿入傳銷,一旦參與傳銷活動不僅會造成財產損失,還可能涉嫌違法犯罪,切勿相信高收益、高回報的“投資”陷阱。
“米友圈”的生意
利用“米友圈”銷售母嬰用品,發展會員超百萬。杭州米友圈科技有限公司因涉嫌從事傳銷活動被立案調查。
2020年11月4日,山東省淄博市博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博山公安分局關于米友圈公司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線索的函,及涉傳相關材料,成立專案組對米友圈公司涉嫌從事傳銷活動立案調查,并向博山區人民法院申請司法凍結米友圈涉案賬戶10億元,實際凍結資金1.93億元。對該案件將進一步調查。
米友圈公司經營模式頗為典型:利用“米友圈”手機APP銷售米菲母嬰用品,加入會員拿貨優惠,成為會員需認購商品,根據認購商品數額,會員由高到低被分為四個等級:米王、米妃、米小主、米粉。會員可以發展新會員成為下線,發展新會員可以獲得推薦獎勵,發展各級別的會員推薦獎勵數額不同,為40元-1826元。下線會員提貨,上線還可獲得差價返利。米王會員還可根據所有下線會員總業績獲得團隊獎勵。
顯然,其經營模式違反了《禁止傳銷條例》相關規定,涉嫌構成傳銷行為。
違規的“朵拉試衣間”
運營“朵拉試衣間”服飾電商平臺的杭州弘運科技有限公司(弘運科技)在2019年8月和2020年10月,因涉嫌傳銷兩次被行政處罰,堪稱屢教不改。
官方資料顯示,弘運科技通過會員制模式推廣應用程序和銷售其產品,會員分為四個級別,分別為普通用戶、VIP會員、店長、超級店長。客戶下載應用程序后必須先輸入已注冊人員邀請碼才能完成會員注冊,系統后臺根據邀請碼確定推薦關系,其中VIP會員、店長、超級店長具有推薦資格,均可根據下線人員的消費金額獲得一定比例的獎勵,享受購物折扣。該公司的行為屬于《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規定中的傳銷行為。
“車智會”的獎勵
打著專注于車聯網大數據研究及應用的自主創新型高科技企業名號,卻行著傳銷之實的廣州亞美電子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亞美電子”)被監管機構沒收違法所得10787641.55元,并罰款200萬元。
作為“車智匯OBD服務包”零售業務的全國經銷商,亞美電子公司采取分銷會員“多級分銷”的傳銷模式銷售該產品,共設8個代理級別。
在“車智會”公眾號商城平臺或“車智會”APP商城平臺,認購1431元產品就可以成為會員,可以推薦其他人成為的會員,被推薦的會員成為下線,會員之間可依層級獲得一定比例的獎勵金額,牟取利益。
截至2019年10月16日,當事人共發展各級經銷商、代理共計122529個。另外,亞美電子公司通過設置各類團隊獎勵,只要下線團隊業績增加,各級上線均可獲得相應的級差獎勵、評級獎勵、晉級獎勵等,對被發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
“買黃金送金豆”
“買黃金送金豆”,翰林金業(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翰林金業)以這種誘惑的方式,讓你深陷其中。
2020年8月,山東省沂源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在查處翰林金業涉嫌傳銷一案時,向山東省沂源縣人民法院申請凍結翰林金業銀行存款70000000.00元。
這種采用動態與靜態收入高額返利模式拉人頭發展下線牟利是典型的傳銷模式。
2020年12月,《沂源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翰林金業(深圳)有限公司非訴執行審查行政裁定書》顯示,經審查認定翰林金業采取通過發展人員加入,要求被加入人員認購不同價值的商品作為加入條件,取得加入和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形成上下線關系,并以下線的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同時發展下線形成自己的團隊,并以團隊所有會員的總業績(整體業績)為依據計算并給付上線報酬,上述行為構成組織策劃傳銷的違法行為。山東省沂源縣人民法院裁定沂源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強制執行罰沒翰林金業15003749.84元。
“花生日記”的超級會員
廣州花生日記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花生日記)通過上線的“花生日記”APP平臺,設定多層級傭金計提制度,瘋狂發展“超級會員”。
2017年7月28日-2018年1月15日期間,花生日記共發展超級會員7247人,每人收取升級費用99元。僅一年時間,發展超級會員2100多萬人,會員層級最多達51級。截至2018年9月25日,當事人發展了31530個運營商,21534555人會員,收取的會員消費傭金扣除合理支出后違法所得合計7542455元。
2021年1月,廣州市海珠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花生日記關于涉嫌傳銷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監管部門認為,花生日記通過設定多層級傭金計提制度和繳納99元會員升級費用的管理架構,要求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系,并以下線購買商品產生的傭金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涉嫌謀取非法利益。
花生日記的行為違反了《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的規定,依據《禁止傳銷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執法機關對當事人處以沒收違法所得7542455元并罰款150萬元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