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代表董明珠建議
盡快建立家電使用年限強制性標準
□ 本報記者 何 可
“家電產品應注明安全使用年限。”3月6日,全國人大代表、格力電器董事長兼總裁董明珠在答復本報記者采訪時,再次提到家電產品安全使用年限的話題。
據介紹,今年全國兩會期間,董明珠共提出8項建議,涉及建立更嚴格動力電池安全標準、修訂《電子商務法》等內容。其中,在“關于盡快建立家電產品安全使用年限強制性標準的建議”中,她指出,要制定并實施家電產品安全使用年限目錄,建立并完善家電產品追溯體系。
這并非董明珠第一次提出類似建議。在2020年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期間,董明珠就提出盡快建立家電產品安全使用年限強制性標準,以推動老舊家電產品的淘汰、更新。
董明珠認為,建立家用電器產品的使用年限強制性標準有5大必要性:一是杜絕安全隱患,讓超期服役的產品主動退出市場,能夠減少安全事故;二是有利于節能減排,一般高齡家電的耗電量超過原耗電量的40%,須及時更換為技術先進、能效優秀的新產品;三是有利于提升人民生活質量,家電技術不斷迭代進步,新產品在性能參數、使用體驗上表現更優;四是有利于推動家電產品的技術進步,通過產品的更新替代,促進家電行業的技術創新;五是有利于拉動內需,通過家電安全使用年限標準,能夠促進市場形成合理的、可預期的剛性需求。
據了解,中國家用電器協會2020年發布了《家用電器安全使用年限》系列標準。該標準認定家用冰箱、空調的安全使用年限為10年,吸油煙機、家用燃氣灶和家用洗衣機的安全使用年限為8年。然而,很多家庭對家電產品使用年限的設定標準并不清楚,大量家庭家電實際使用年限高達10多年甚至20多年。
對此,董明珠建議,家電產品要注明安全使用年限,同時加大對家電強制報廢制度的宣傳力度。
《中國質量報》【2024兩會·提案議案追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