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廣島)近日,江蘇省無錫市市場監管局發布的2021年食品安全評價性抽檢公示(第17期)信息顯示,本次該局抽檢糧食加工品、食用農產品、豆制品、酒類、罐頭、方便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飲料、乳制品等12個食品大類988批次樣品,經檢驗,合格985批次,不合格3批次。其中,江蘇省宜興市宜城物美副食店銷售的、標稱江蘇雙喜老窖酒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雙喜老窖酒業公司”)生產的1批次常州白酒(生產日期/批號:2021-01-06)被檢出酒精度項目不合格。
據悉,酒精度又叫酒度,是指在20℃時,100毫升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數,即體積(容量)的百分數。酒精度是酒類產品的一個重要理化指標,含量不達標主要影響產品的品質。《濃香型白酒》(GB/T 10781.1—2006)中規定酒精度實測值與標簽標示值允許差為±1.0%vol。酒類中酒精度未達到產品標簽明示要求的原因,可能是個別企業生產工藝控制不嚴格或生產工藝水平較低,無法準確控制酒精度,也可能是生產企業檢驗器具未檢定或檢驗過程不規范,造成檢驗結果有偏差,還可能是包裝不嚴密造成酒精揮發。
無錫市市場監管局表示,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已責成相關市(縣)、區市場監管部門按照國家相關規定進行核查處置。要求相關市(縣)、區責令相關生產經營企業停止生產、銷售和使用不合格產品,封存庫存不合格產品;責令生產經營者對已銷售的不合格產品依法召回、下架;對不合格原因認真分析排查,并在規定期限內整改。
中國質量新聞網注意到,雙喜老窖酒業公司今年2月和6月也被查出過白酒酒精度不達標。
2021年6月11日,江蘇省市場監管局發布的關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1年第30期)顯示,宜興市萬石鎮惠好多超市銷售的、標稱常州市武進第二酒廠委托江蘇雙喜老窖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常州白酒(生產日期/批號:2020-01-06),酒精度不符合產品明示標準和質量要求(檢驗結果:43.6%vol;標準值:41.0~43.0%vol)。
2021年2月3日,江蘇省市場監管局發布的關于1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1年第5期)顯示,宜興市新蘇南商廈有限責任公司銷售的、標稱常州市武進第二酒廠委托江蘇雙喜老窖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常州白酒(生產日期/批號:2020-01-06),酒精度不符合產品明示標準和質量要求(檢驗結果:44.9%vol;標準值:41.0~43.0%vol)。
此外,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數據顯示,雙喜老窖酒業公司因制售不符合質量標準的商品行為及其從屬,于2020年12月10日被常州市武進區市場監管局罰款1000元;沒收違法所得180元。
據天眼查數據顯示,雙喜老窖酒業公司成立于2000年,注冊資本1000萬元,經營范圍涉及:白酒(液態)、其他酒(配制酒)制造、加工,預包裝食品批發與零售。值得注意的是,該公司曾有1次被執行人記錄(立案日期:2008年1月15日;執行法院:常州市武進區人民法院),被執行總金額31.5122萬元。
(責任編輯:加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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