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李國強) 2022年7月18日,吉林省市場監督管理廳發布關于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2年第11期)。
其中,標稱洮南市第一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洮南香酒(500ml/盒,52%vol,洮南牌,2019-02-05)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不合格,檢驗結果為0.00356g/kg,標準值為不得使用。
榆樹市正泰酒業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金井坊酒(125ml/瓶,42%vol,金井牌+圖形,2017-07-08)酒精度抽檢不合格,檢驗結果為36.4%vol,標準值為41.0~43.0%vol。
該公司生產的金井坊酒(125ml/瓶,42%vol,金井牌+圖形,2020-01-08)酒精度抽檢不合格,檢驗結果為40.2%vol,標準值為41.0~43.0%vol。
(責任編輯:陸明)
本網注明“來源:中國質量新聞網”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于中國質量新聞網,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中國質量新聞網”。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若需轉載本網稿件,請致電:010-84648459。
本網注明“來源:XXX(非中國質量新聞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網觀點。文章內容僅供參考。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同本網聯系的,請直接點擊《新聞稿件修改申請表》表格填寫修改內容(所有選項均為必填),然后發郵件至lxwm@cqn.com.cn,以便本網盡快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