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李國強) 店長邊吃東西邊調制飲品,員工不戴口罩攪拌豆花,切草莓不戴手套,消毒柜“偶爾開一次”……這是發生在陜西省西安市鮮芋仙大悅城店(以下簡稱“鮮芋仙大悅城店”)后廚的一幕。根據知情人的投訴線索,中國質量新聞網進行了調查。
店長邊吃東西邊調制飲品還徒手拿捏杯口
調查發現,該店在員工培訓過程中存在不規范行為。2020年12月12日,該店店長謝某給員工示范如何往杯子倒入飲品的技術。在示范過程中,謝某徒手拿捏杯口,舉起杯子,近距離觀看并向員工講述技巧,隨后放下杯子,開始倒入飲品。謝某示范完成,由員工繼續將其它杯子倒滿。倒好的飲品,隨后被端給前臺的消費者。
整個過程,謝某并未佩戴口罩和手套,也未提醒員工要戴好口罩與手套,更未告知徒手拿捏杯口是否符合規范以及是否衛生。
店長謝某徒手拿捏杯口
店長謝某徒手拿捏杯口之后倒入飲品
中國質量新聞網發現,店長謝某在后廚不戴口罩和手套是常態。除上述場景外,還包括徒手接觸煮豆花的布,不戴口罩調制芋泥等。更讓人意外的一幕是,謝某一手拿著食物吃,另一只手攪拌著桶里正在烹煮的飲品。其間,他不僅沒戴帽子、口罩、手套,還不顧食物殘渣數次掉落。
店長謝某在煮飲品的桶邊吃東西,食物殘渣數次掉落
店長謝某一手拿著吃的一手攪拌飲品
根據該門店配備的《教育訓練手冊》(以下簡稱“手冊”)中的注意事項提示,廚房工作人員一律要穿著制服、圍裙,佩戴口罩及食品帽,避免頭發或其它異物掉入備料中,特別注意衛生與環境清潔,并配合衛生局檢查。制作餐點時盡量避免對話交談,以免口沫不慎掉入餐點配料中。
員工自曝消毒柜“偶爾開一次”
在該店,口罩和手套似乎成為擺設。調查發現,有的員工在不戴口罩的情況下近距離攪拌飲品,前臺員工在給消費者取送飲品時也未按規范要求正確戴口罩。一名后廚人員告訴調查人員,直接接觸入口食物必須戴口屏,但自己在作業過程中未佩戴。
前臺員工未按規范要求正確戴口罩
與口罩和手套一樣,在該店后廚,很多物品和規章制度都成了擺設。白糖桶、飲用水桶、紫米粥桶等被隨意放在地上。而根據該店《手冊》的有關規定,制作過程中,所有食材均不得放在地上,需有棧板墊高,且棧板不可踩踏。《手冊》還以圖文形式說明,糖桶需貼有外標示且墊高。
糖桶未按要求存放
門店《手冊》成為擺設
成為擺設的還有消毒柜。調查發現,該店員工將洗刷完的餐具直接倒立放在上方儲物架上,餐具并沒有進入消毒柜。后廚的消毒柜也沒有使用跡象。員工說,消毒柜確實沒啟動,只是“偶爾開一次”。
調查人員在后廚還看到鋼絲刷,而《手冊》中明確提示,店鋪嚴格禁止使用鋼刷類產品,以免客人誤食殘留異物。
看到這樣的“鮮芋仙”后廚,再對比《手冊》封面大字印刷的“堅持食品衛生安全”,試問,食品安全和消費者的飲食健康是如何保障的?
后廚衛生問題不容忽視
公開資料顯示,“鮮芋仙”是臺灣連鎖甜品品牌,成立于2007年,以“時尚精致甜品”與“新鮮口感”為概念,加盟店投入百萬巨資裝潢門市,營造六星級的舒適用餐環境。大陸地區授權富世餐飲管理(上海)有限公司進行經營管理。
就調查發現的問題,中國質量新聞網致電富世餐飲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該公司工作人員表示“不需要回應”。代理“鮮芋仙”品牌陜西地區業務的陜西欣滿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有關負責人回應中國質量新聞網稱,根據規定,工作期間不佩戴口罩者,處以30元罰款;工作期間吃東西且做餐不佩戴手套者,處以50元罰款;店長、儲備店長違反上述規定的,按照雙倍標準處罰。公司將加強門店員工的衛生意識,做好管理。
【律師點評】
餐飲器具不消毒 應承擔法律責任
山東品眾元律師事務所律師趙方明認為,食品生產經營者應落實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未經消毒的餐飲器具不得使用,否則應承擔法律責任。
首先,食品生產經營者必須具備并落實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的規定,食品生產經營者不僅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備安全管理人員,更要具體落實。《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第十一條,也將有專職或者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作為申請食品經營許可的必要條件。上述門店雖制定操作手冊,但并未按要求操作,沒有落實安全管理制度,顯然不符合法律規定。
其次,未經消毒餐飲器具不得使用,否則應承擔法律責任。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五十六條的規定,餐飲器具使用前應洗凈、消毒,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按照要求對餐具、飲具進行清洗消毒,不得使用未經清洗消毒的餐具、飲具。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餐具、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經洗凈、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處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直至吊銷許可證。
(責任編輯: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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