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杭州訊(記者施本允)近日,浙江省遂昌縣消保委接到消費者孟某投訴,稱其在中央首府附近的流動小貨車攤上購買的榴蓮存在短斤缺兩現象。遂昌縣消保委立即將投訴線索移交給了遂昌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
遂昌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根據線索進行了現場核查,發現攤販銷售榴蓮時使用的電子計價秤設有作弊功能。以2kg砝碼為例,該電子計價秤按“M1”鍵顯示為2.4kg,按“M2”鍵顯示為2.2kg,按“M3”鍵顯示為2.8kg,按“M4”鍵顯示為2.6kg,按“防抖”鍵顯示為3.2kg,按“計數”鍵顯示為3.6kg,按“找錢”鍵顯示為2.0kg,作弊范圍為10%-60%。
消費者孟某所購的榴蓮單價為52元/公斤,電子秤計量稱重為3.77公斤,共計支付196元。孟某拒絕了商家代為剝殼的建議,回家自行稱重發現只有2.9公斤,重量差30%,差價45元。依據《浙江省計量監督管理條例》,遂昌縣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處以1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并沒收了作弊器具及違法所得。
對此,遂昌縣消保委提醒廣大消費者在購物時可用以下方法避開“作弊秤”:
首先,要求商家在稱商品前按一下開關,重啟電子秤,確定數值清零后再進行計量。
其次,一般市場內會有公平秤,消費者可以使用市場上的公平秤進行復稱對照。如在夜市等路邊流動攤位,特別是購買榴蓮等需剝殼的較重水果,可借用附近其他攤位電子秤測試。
再次,市場上的計量器具都是需要經過有關部門校準檢定的,消費者可以留意秤上是否貼有檢定標識。
最后,消費者在購物過程中如發現商家存在不誠信的行為,可及時撥打12345進行投訴舉報,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責任編輯: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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