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綠色安全農產品物流信息中心有限公司經營標簽不符合規定、含有虛假內容、標注虛假保質期食品而受到行政處罰。值得注意的是,第三方信息顯示,北京綠色安全農產品物流信息中心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注冊資本400萬元人民幣,系物美科技集團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
據悉,2021年12月13日,石景山區市場監管局接到舉報,反映北京綠色安全農產品物流信息中心有限公司經營珍珠菇、黑香米存在經營標簽不符合規定、含有虛假內容、標注虛假保質期食品等違法行為。
經查,北京綠色安全農產品物流信息中心有限公司經營的珍珠菇在其包裝上標示有營養信息,但未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GB 28050-2011)規定標示核心營養素“蛋白質、脂肪、鈉”的項目名稱,對消費者產生誤導。
另查,該公司委托山東九谷坊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黑香米,標簽標注“等級:一級”“執行標準:Q/JJY001S”“保質期:12個月”。在山東省金山縣市場監管局的協助下,查明該黑香米樣品等級為二級,質量等級并非所標示的“一級”。
同時,查明該黑香米執行標準為“《雜糧(粉)》(Q/JJY0001S-2008)”,并非其標注的“執行標準:Q/JJY001S”,且生產黑香米所用原料為延壽縣鴻鑫米業有限公司生產的“北裕倉黑米(規格:25kg/袋,保質期:6個月)”,生產過程并未改變食品保質期。
因此,北京綠色安全農產品物流信息中心有限公司經營黑香米標簽涉嫌虛假標注質量等級和執行標準、標注虛假保質期。
北京綠色安全農產品物流信息中心有限公司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五十三條、第六十七條、第七十一條和《商品條碼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之規定,2022年2月24日,石景山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北京綠色安全農產品物流信息中心有限公司經營標簽不符合規定、含有虛假內容、標注虛假保質期食品等違法行為作出沒收違法所得1.22萬元,罰款34.54萬元的行政處罰,罰沒合計約35.76萬元。
另外經查詢發現,此前由北京綠色安全農產品物流信息中心有限公司供應的,物美銷售的3批次蔬菜曾檢出農藥殘留超標:
根據2020年5月市場監管總局發布的關于1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 〔2020年 第9號〕,其中,北京京平物美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北京綠色安全農產品物流信息中心有限公司包裝的豇豆,滅蠅胺檢測值為4.3mg/kg,標準規定為不大于0.5mg/kg。
根據2019年10月,天津市市場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的關于14批次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19年第41號),其中天津物美聯京商貿有限公司張家窩店銷售的標稱北京綠色安全農產品物流信息中心有限公司生產的韭菜(生產日期:2019/7/3),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檢測值為2.95mg/kg,標準規定為不大于1mg/kg;
天津物美聯京商貿有限公司張家窩店銷售的標稱北京綠色安全農產品物流信息中心有限公司生產的芹菜(生產日期:2019/7/3),毒死蜱檢測值為2.95mg/kg,標準規定為不大于0.05mg/kg。
氯氰菊酯屬廣譜的擬除蟲菊酯類殺蟲劑,具備觸殺和胃毒作用。適用于防治棉花、蔬菜、果樹、茶樹、森林等多種植物上的害蟲及衛生害蟲。《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16)中規定,韭菜中氯氰菊酯殘留限量值不得超過1mg/kg。
毒死蜱是一種具有觸殺、胃毒和熏蒸作用的有機磷殺蟲劑。《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2763—2016)中規定,韭菜中毒死蜱殘留限量值不得超過0.1mg/kg,芹菜中毒死蜱殘留限量值不得超過0.05mg/kg。
滅蠅胺是一種具有觸殺功能的昆蟲生長調節劑,干擾蛻皮和蛹化,對美洲斑潛蠅等有較好防效。少量的殘留不會引起人體急性中毒,但長期食用滅蠅胺殘留超標的食品,對人體健康可能有一定影響。
(責任編輯: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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