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江蘇省江陰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近期查處了2起典型案例,涉嫌使用過期原料、哄抬價格等違法行為。提醒告誡相關經營者應嚴格履行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合理制定商品價格。
案例一
2022年5月9日,江陰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臨港經濟開發區分局執法人員在對申報的江陰“503疫情”保供餐飲單位進行現場審查時發現,江陰市某面館制作食品使用的原料“味聚特榨菜”包裝無生產日期信息、包裝封邊被剪切。
經查,江陰“503疫情”暴發后,該面館擬申請成為保供餐飲單位。涉案“味聚特榨菜”系該面館加工制作“榨菜湯”所使用的食品原料,在購進前封邊均已被供應商剪切,實際生產日期均為2021年1月30日,保質期至2022年4月30日,其作為食品原料使用時已超過保質期。
該面館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規定,市市場監管局對該面館予以立案調查。
市場監管部門提醒告誡,疫情防控期間,保供餐飲經營者應高度重視食品安全問題,主動加強對食品原材料的檢驗檢查力度,嚴格落實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確保市民收到安全衛生的保供食品。市市場監管局將繼續加大執法力度,從嚴從快從重查處涉及食品安全的違法行為,保障市民舌尖上的安全。
案例二
近日,江陰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要塞分局接到投訴舉報,反映某網絡團購平臺在疫情防控期間高價銷售蔬菜。經初步核查,2022年5月9日至5月17日,朱某在某團平臺發起團購活動,從批發商處采購低價蔬菜,通過微信群和他人“幫賣”的方式轉發團購訂單信息,高價銷售蔬菜。團購期間,成交訂單共計735筆,經營額共92042元。其中蠶豆最高進銷差價率為125%,胡蘿卜最高進銷差價率為262%。檢查中還發現朱某涉嫌未明碼標價、虛假宣傳的情形。
朱某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及《關于疫情防控期間查處哄抬價格違法行為的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市市場監管局對朱某予以立案調查。
市場監管部門提醒告誡,網絡非法外之地,利用互聯網平臺從事網絡交易的經營者,應當落實主體責任,合理制定商品價格,主動開展自查自糾,從源頭上防止價格違法行為的發生。市場監管部門將持續維護價格秩序不停歇,動態調整優化監管措施,采取更加精準有力的行動和舉措,從嚴從快從重查處價格違法問題。(來源:江陰市場監管)
(責任編輯:陸明)
本網注明“來源:中國質量新聞網”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于中國質量新聞網,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中國質量新聞網”。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若需轉載本網稿件,請致電:010-84648459。
本網注明“來源:XXX(非中國質量新聞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網觀點。文章內容僅供參考。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同本網聯系的,請直接點擊《新聞稿件修改申請表》表格填寫修改內容(所有選項均為必填),然后發郵件至lxwm@cqn.com.cn,以便本網盡快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