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北京市房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餐飲業食品安全大檢查發現問題的處置通報(2023年第4期)。
北京市房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餐飲業食品安全大檢查發現問題的處置通報(2023年第4期)
近期,北京市房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持續開展餐飲業食品安全大檢查,對房山區6家餐飲門店進行了依法查處,現將查處情況通報如下:
1、趙連波(南尚崗早點)
當事人未取得許可從事食品經營活動的行為,違反了《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十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給予罰款0.51萬元的行政處罰。
2、北京福佳緣超市(坨頭小吃店)
當事人加工、制作食品的工用具未能專用的行為,違反了《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十八條第(二)項的規定,依據《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我局對其下發責令改正通知書,要求其立即改正。
3、北京杰噠餐飲服務有限公司(石樓村早點)
當事人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用后未保持清潔的行為,違反了《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十八條第(四)項的規定,依據《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我局對其下發責令改正通知書,要求其立即改正。
4、北京郭師傅餐飲有限公司(蜀香家常菜)
當事人生產經營條件發生變化的行為,違反了《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十三條第(十五)項的規定,依據《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我局對其下發責令改正通知書,要求其立即改正。
5、北京鑫諾餐飲有限公司(粥之道)
當事人未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明的行為,違反了《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十五條的規定,依據《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我局對其下發責令改正通知書,要求其立即改正。
6、北京順馨騰達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永順炸雞)
當事人未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明的行為,違反了《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十五條的規定,依據《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我局對其下發責令改正通知書,要求其立即改正。
北京市房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02月21日
(責任編輯: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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