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梁偉 來源:東方網·東方快評
近日,廣東省消委會發布通報稱,通過對餐飲外賣平臺和商家的調查發現,仍有87個商家存在起送價過高、設置“單點不送”等涉嫌誘導超量點餐問題。對此,廣東省消委會提醒消費者,發現相關問題可舉報。(8月23日澎湃新聞)
眾所周知,近些年來,隨著餐飲行業的飛速發展,網絡訂餐服務已成為不少人的首選消費習慣。有關數據統計顯示,截至2022年12月,我國網上外賣用戶規模達5.21億。但與此同時,不少消費者在點外賣時也經常遭遇想吃的商家起送價過高,或“單點不送”的限制,諸如一份11.5元的餐食,另外收取包裝費5元,占比接近一半;想買一杯15元的奶茶,卻要20元起送,只好多點一杯湊單……凡此種種,這些額外、虛高的費用不僅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相關規定,侵犯了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也違反了市場競爭的基本規則,對正常的行業生態造成嚴重干擾,同時與當前社會倡導的節約糧食、反對浪費的理念也背道而馳。
事實上,餐飲外賣并非“法外之地”,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明確規定,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其中就包括質量保障、價格合理和計量正確。《反食品浪費法》也明確要求餐飲服務經營者應引導消費者按需適量點餐,網絡訂餐單位設置起送價,應在核算經營成本的基礎上把握合理區間,尊重消費者自主合理點餐的權利。然而,雖然相關法律法規規約在前,但在一些新興領域,特別是外賣行業,之所以還是一再出現“花式”侵犯消費者自主合理點餐權利的現象,除了自身市場規模不斷擴大等客觀因素外,主要還是有的餐飲外賣平臺責任意識不強,或者違規成本太低。
據廣東省消委會介紹,綜合來看,通過各相關部門加強監管及消費者組織持續監督,廣東外賣行業制止餐飲浪費取得一定成效,落實制止餐飲浪費措施和力度明顯提升,但仍存在一些需要重視的問題。例如,有的餐飲外賣平臺自稱只提供信息技術服務,不參與實際運營,不能視作平臺,無須履行餐飲外賣平臺責任;有的餐飲外賣平臺聲稱,對入駐平臺的外賣商家只有引導提醒義務,只負責把問題和整改要求通知到外賣商家,沒有權限督促管理,不能保障其整改到位。
由上觀之,面對以上種種情況,廣東消委會做出“單點不送可舉報”的行動無疑是及時且必要的。一來,有助于倒逼餐飲外賣行業進一步增強落實節約餐飲的責任意識,出臺行業監管細則,加強內部整頓。二來,也有助于進一步督促餐飲外賣平臺和外賣商家自覺落實法律要求,切實履行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義務,不斷優化促銷機制,指導幫助消費者進行適量點餐。
當然,算好外賣“明白賬”,離不開各方共同努力,相關部門也應該加強對外賣平臺和商家的監管。一方面,有關部門對于違反《反食品浪費法》的行為要堅決打擊,同時,還應制定更為細化的外賣費用收取規則,明確不同包裝材質、規格的收費標準,防止不法商家鉆空子,以此積極推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的完善,從而更好地保護消費者的權益。另一方面,今年六月,市場監管總局、商務部聯合印發了《關于發揮網絡餐飲平臺引領帶動作用有效防范外賣食品浪費的指導意見》,對此,外賣平臺也應充分扮演好“外賣監管第一責任人”角色,從加強內部審查、完善投訴體系等入手,切實對違規收費商家進行嚴格約束。此外,商家也應當增強自律意識和誠信經營意識,以食品質量和外賣服務贏口碑,而不是“分分計較”一厘一毫,最終得不償失。
必須認識到的是,類似外賣單點不送的問題不僅僅是消費者與商家之間的糾紛,更是社會問題的一部分,取消“單點不送”這種消費門檻,也并不意味著就能一勞永逸。《中國青年報》曾做過一項調查顯示,當遇到外賣不夠起送價時,對于是否湊單,不少網友也表示“得看買的是什么”。但無論如何,推出“單點不送可舉報”的舉措,無疑給外賣湊單亂象套上了規約籠頭,有助于更好地營造公平、透明的市場環境,推動外賣行業在法律和道德的軌道上行穩致遠。
(責任編輯:加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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