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城區關于開展餐飲業食品安全大檢查發現問題的處置通報(2023年9月第1期)
2023年9月1日至9月13日,北京市東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在餐飲業食品安全大檢查中發現問題18處,現通報如下:
1.北京蘭芯微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小吃;建國門)
存在未按規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行為,違反了《企業關于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第三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企業關于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第十八條、《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2.北京荷華明城實業有限公司北京璞邸酒店(學武食堂;建國門)
存在生產經營條件發生變化未按規定處理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一)項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3.北京中興華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喆啡酒店;建國門)
存在未取得許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的行為,違反了《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十條的規定,依據《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二十二條第一款規定,處罰款5000元。
4.北京馨新潔小吃店(馨新潔;建國門)
存在未落實食品安全責任的行為,違反了《企業關于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第三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企業關于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第十八條、《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5.為當下舉杯(北京)餐飲有限公司(無;建國門)
存在未落實食品安全責任的行為,違反了《企業關于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第三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企業關于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第十八條、《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6.北京而已物業管理有限公司(順昌包子;建國門)
存在未落實食品安全責任的行為,違反了《企業關于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第三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企業關于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第十八條、《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7.北京花聚宴餐飲管理有限公司(花聚小館;建國門)
存在未落實食品安全責任的行為,違反了《企業關于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第三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企業關于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第十八條、《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8.北京恒福東道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東道汝窯;建國門)
存在許可事項發生變化未按規定申請變更經營許可的問題,違反了《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規定,依據《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9.皖方餐飲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皖方;龍潭)
存在未在就餐場所醒目位置設置“光盤行動”標識問題,違反了《北京市反食品浪費規定》第八條第一款第(六)項,依據《北京市反食品浪費規定》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10.北京鴉兒李記餐飲有限公司(鴉兒李記;龍潭)
存在未按規定實施生產經營過程控制要求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11.北京大華永盛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大華永盛科技有限公司;龍潭)
存在未按規定實施生產經營過程控制要求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12.北京京福樓飯莊有限公司(鑫旺餃子館;龍潭)
存在未按規定實施生產經營過程控制要求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13.北京奇味軒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奇順美食城;朝陽門)
未按規定落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14.北京食瀚軒餐飲管理有限公司(食多多美食城;朝陽門)
未按規定落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15.北京三義農莊食品店(三義農莊;景山)
存在未在就餐場所醒目位置設置“光盤行動”標識問題,違反了《北京市反食品浪費規定》第八條第一款第(六)項,依據《北京市反食品浪費規定》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16.北京吉小鹵食品店(吉小鹵;景山)
存在未在就餐場所醒目位置設置“光盤行動”標識問題,違反了《北京市反食品浪費規定》第八條第一款第(六)項,依據《北京市反食品浪費規定》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17.北京晉東來餐飲有限公司(尹三豆汁;體育館路)
存在未按照要求對餐具、飲具進行清洗消毒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18.北京杯莫停餐飲文化有限公司(將進酒;體育館路)
存在未按規定建立并遵守進貨查驗記錄制度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責任編輯:八雨)
本網注明“來源:中國質量新聞網”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于中國質量新聞網,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中國質量新聞網”。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若需轉載本網稿件,請致電:010-84648459。
本網注明“來源:XXX(非中國質量新聞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網觀點。文章內容僅供參考。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同本網聯系的,請直接點擊《新聞稿件修改申請表》表格填寫修改內容(所有選項均為必填),然后發郵件至lxwm@cqn.com.cn,以便本網盡快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