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北京市西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全面開展“餐飲業食品安全大檢查”專項整治工作,8月31日-9月14日發現食品安全問題餐飲單位5戶,現將檢查問題處置情況通報如下:
1. 北京薩莉亞餐飲管理有限公司西城區西單北大街店
存在未保持環境場所整潔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條,責令改正,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同時依據《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立即停止該企業在訂餐平臺的線上經營活動。
2. 北京滿肖合和餐飲有限公司
存在未保持環境場所整潔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條,責令改正,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存在超出許可載明的經營范圍從事食品經營活動的行為,違反了《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八條第二款,依據《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二十四條第二款,責令改正。同時依據《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立即停止該企業在訂餐平臺的線上經營活動。
3. 北京伊蘭盛祥餐飲有限公司
存在進貨時未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相關證明文件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一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責令改正,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同時依據《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立即停止該企業在訂餐平臺的線上經營活動。
4. 北京市天橋鴻運樓烤鴨店有限責任公司
存在未按規定遵守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二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責令改正,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同時依據《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立即停止該企業在訂餐平臺的線上經營活動。
5. 北京市木浦餐飲管理有限公司
存在未保持環境場所整潔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條,責令改正,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同時依據《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立即停止該企業在訂餐平臺的線上經營活動。
(來源: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政府網站)
(責任編輯: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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