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16日電(中新財經記者 謝藝觀)金秋十月,正是吃螃蟹的時節,也給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機。
近期,演員孫藝洲在社交平臺發文稱,“收到快遞是一張蟹卡,以為是哪位朋友送的,掃了下覺得不對勁,又搜了搜,發現好像是詐騙!”
與此同時,近期亦有不少網友在社交平臺反映,收到來源不明的“蟹卡”快遞。一張小小的“蟹卡”,如何成為不法分子的行騙手段?
大閘蟹沒收到,錢被騙了
前不久,家在重慶的瀟瀟(化名)收到了從浙江嘉興寄來的一張“蟹卡”。
由于有多次用蟹卡提貨的經驗,看到卡的那一刻,瀟瀟就感覺有些不對,“提貨密碼怎么會直接露出來?”
通常來說,消費者收到正規蟹卡后,可通過卡號和密碼,自行選擇相關的平臺進行兌換。但瀟瀟收到的“蟹卡”,要求“掃描二維碼驗證,禮卡激活后方可使用”。
好奇的瀟瀟用另外一個沒有綁銀行卡的手機,識別了卡上的二維碼,結果顯示需要加客服微信,“這已經和正常提蟹流程不一樣了。”瀟瀟表示。之后她便選擇刪除了這位客服。
不只是瀟瀟,近期不少人反映,收到了這種“蟹卡”。一些人收到“蟹卡”后,進行了后續操作,發現是讓其參與刷單任務。
一位網友在社交平臺分享道,在添加完對方客服后,按照客服要求提供了姓名、年齡、手機號等信息,客服核對完信息后帶其進群,群里有一陣紅包雨,并贈送一份下午茶。
“但之后若想要獲取紅包,就需要下載APP,在里面做任務。次日,對方還以高額返利為由要求充值升級高級會員,整個就是一場刷單騙局。”該網友稱。
10月5日,上海閔行公安分局發布的緊急預警中提到,2023年10月,崔某收到裝有印著二維碼的大閘蟹兌換卡的快遞,其掃碼后加入微信群聊,在群聊中根據客服的引導關注店鋪、下載聊天APP并進行刷單返利等任務,被騙2萬元。
中新財經記者按照網友提供的信息,嘗試掃描了一張“蟹卡”的二維碼,網頁顯示,由于包含惡意欺詐內容,被多人投訴,已停止訪問。
從濕巾到蟹卡,詐騙套路換了又換
網絡兼職刷單詐騙,早已不是什么新鮮事。但以往不法分子是通過短視頻、添加社交賬號、搶紅包等途徑發布點贊、刷單等虛假兼職信息,打著“高薪、輕松”的旗號吸引目標群體后實施詐騙。
近些年出現的新騙局中,不法分子則往往大范圍投遞濕巾、手機支架、保溫杯等,以領獎為由,誘導受害人掃碼進群。前期以小額返利獲取受害人信任,后期要求受害人大額充值后,不予返還本金和返利,最終完成詐騙。
此前,不少網友曾收到快遞“驚喜盲盒”,里面除了小禮品還有“刮刮樂”。當時,多家平臺就緊急提醒,勿掃來路不明的二維碼,以防上當受騙。
隨著近期不少人收到這種來源不明的“蟹卡”快遞,公安部刑事偵查局官方公眾號也專門發布文章,提醒人們注意此類詐騙。
文章中提到,這是新型詐騙引流手段,騙子會通過非法渠道獲取事主信息,通過廣發快遞的方式向事主郵寄“提蟹卡”,目的就是讓事主掃碼進群,繼而實施刷單詐騙或是投資理財詐騙。
公安部刑事偵查局也提示,在收到不明快遞時,要登錄官方網站查看物流信息,驗證核實包裹內物品是否為本人購買。切勿掃描不明包裹內的二維碼卡片,也不要點擊陌生鏈接填寫銀行卡、身份證、手機號等個人信息。
記者注意到,多地相關部門也紛紛行動。除了發布警示,還開展入戶防詐宣傳等,以避免居民陷入新型蟹卡詐騙圈套。
對此,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認為,除了提醒消費者不要相信“天上掉餡餅”的好事,公安機關也要加大打擊力度,對以“蟹卡”為噱頭進行詐騙的,依法立案偵查,盡快查明犯罪事實,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保護好受害者的合法權益。
個人隱私信息為何被“印”在快遞單上?
雖然網絡詐騙被密集打擊,但這些年快遞類電信網絡詐騙層出不窮,也暴露出用戶隱私泄露的痼疾。
雖然瀟瀟由于警惕性高,沒有陷入“蟹卡”圈套,但她疑惑,自己的信息是怎么被泄露的,“我為了保護個人隱私,網購從來用的都是昵稱,對方是如何得知我的全名和家庭住址的?”
發生這件事后,瀟瀟現在懷疑,自己的個人信息是不是被賣了。記者嘗試撥打瀟瀟收到的快遞單上的寄件人電話,發現電話已關機。
公安部刑事偵查局在前述文章中也提到,騙子通過互聯網黑灰產業鏈獲得潛在受害人的信息,包括姓名、地址等。這些信息可能在各種網購環節中泄露。
之前引起關注的“圓通速遞40萬條快遞用戶信息泄露”事件中,就是快遞公司的“內鬼”在作祟。無獨有偶,今年上海警方破獲的一起案件中,快遞公司員工高某利用工作電腦違規查詢10萬余條客戶信息,以每條1元的價格出售,共計獲利7萬余元。
該如何打擊販賣用戶個人信息的灰色產業鏈,讓這些新型騙局無所遁形?
劉俊海認為,一方面快遞公司要加強對于寄送快遞的隱私管理,對一些隱私信息采取遮蔽手段;另一方面消費者也要多注意個人隱私保護。
他提到,監管部門除了要鑄造監管合力,一個很重要的手段就是牢牢把握平臺隱私信息的合規處理,即平臺是如何處理個人隱私信息的、有沒有保密手段、是否容易被黑客侵入以及有無買賣隱私信息的可能。“平臺企業的合規處理要和監管部門的行政監管有效銜接。”
“消費者由于處于弱勢地位,若擁有優勢信息地位的平臺不為消費者放好哨、把好關,不法分子和消費者的詐騙‘游戲’就不會結束。”劉俊海告訴記者。
(責任編輯: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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