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頭溝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近期餐飲業食品安全大檢查中發現問題的處置通報(第八十七期)
近期,網絡上曝光多起餐飲環節食品安全隱患的輿情,門頭溝區市場監管局深化源頭治理,強化底線思維,堅持“零容忍”,嚴厲打擊餐飲環節違法違規經營行為,保持嚴管、嚴控、嚴罰的高壓態勢,高度落實“四個最嚴”的要求,組織對轄區連鎖餐飲、學校食堂等重點單位進行全覆蓋監督檢查,現將檢查問題處置情況通報如下:
一、北京苑食舫餐廳,招牌名稱品味居。檢查發現當事人存在后廚環境不衛生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二、北京順南新餐飲有限公司,招牌名稱華 萊 士。檢查發現當事人存在未按規定制定、實施生產經營過程控制要求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三、北京匯友食屋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名稱匯友食屋。檢查發現當事人存在未按規定制定、實施生產經營過程控制要求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四、北京天潤隆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名稱古城牛肉面。檢查發現當事人存在未按規定定期維護、清洗、校驗餐飲服務設施、設備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五)項,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五、北京張小虎餐飲店(個體工商戶),招牌名稱饞師傅。檢查發現當事人存在后廚環境不衛生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北京市門頭溝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12日
(責任編輯: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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