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消費者反映一起嬰兒護膚品疑似引發“大頭娃娃”的事件,輿論廣泛關注。為了避免激素藥品,一些初當爸媽的人喜歡購買號稱無激素的護膚“神藥”。然而,不少所謂“神藥”其實違規添加了激素,憑借“消”字號通過審批,又在市場上夸大甚至違規宣傳,具有極大的安全隱患。不同批文的產品有何區別?此次事件暴露出“消”字號產品還存在什么監管漏洞?未來,這類產品監管如何行之有效?本報記者進行了調查。
“消”字號、“妝”字號、“藥”字號:
不同批文的產品有啥不同?
“這是‘妝’字號還是‘消’字號?”隨著激素超標抑菌霜事件持續引發關注,家長在選購嬰兒霜時變得緊張起來。
“之前給孩子買面霜都是在網上買,主要選購大牌、銷量高、好評多的產品。”今年27歲的北京寶媽丁叮有一個1歲的寶寶,她對記者說,給孩子買東西大多是網購,有的是在小紅書等種草軟件上種草,有的是寶媽群里的朋友推薦。“但是我也注意到,電商平臺上刷單、刷好評的產品特別多,碰到這種產品我會直接看提問區,才能得到有幾分真實性的評價。”丁叮說,“這次‘大頭娃娃’事件真的讓人后怕,以后給孩子買東西一定要看準批文,謹慎再謹慎。”
1月17日,福建省漳州市“歐艾抑菌霜”事件處置工作組發布通報稱,經調查檢測,確認涉事兩款產品均含激素,企業涉嫌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目前當地衛健部門已將有關線索移送公安機關。
“大頭娃娃”事件使公眾目光聚焦“消”字號、“妝”字號等不同生產批文:它們有什么區別?
記者從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了解到,“消”字號產品是經衛生部門審核批準、具有衛生批號的外用衛生消毒用品,包含消毒劑、衛生用品等,例如濕紙巾、女性生理期衛生用品、衛生口罩、衛生手套等。《消毒管理辦法》規定,消毒產品主要起殺滅和消除病原微生物作用,不能出現或暗示治療效果。“消”字號產品不具備調節人體生理功能的功效,既不可宣稱有療效,也不具有療效,如果商家宣稱“消”字號產品具有皮膚護理作用,便是虛假宣傳。
化妝品上標注的“妝”字號,是非特殊用途化妝品經藥品監管部門備案后獲得的許可證標號。日常護膚中使用的保濕類爽膚水、乳液、面霜、精華液,以及粉底、口紅、眼影等產品都屬于“妝”字號產品。
“藥”字號指的是藥品,也稱“國藥準字號”,國家藥品監管部門審批一個“藥”字號產品通常需要3年以上時間,5至10年也算正常,并經藥品評審專家嚴格審評,符合要求方可批準。此外,審批期間還要做大量的產品質量定性考察、藥效實驗、病理實驗、毒副安全實驗及大量臨床實驗,只有得到藥品批準文號的藥品才能進行生產和銷售。
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經濟研究部副部長劉向東指出,與更嚴格的“藥”字號產品相比,“消”字號產品在審批上相對寬松。“‘消’字號產品的許可證與管理主要由省級以下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審批時間通常一個月左右,檢測指標主要是衛生消毒等功能,不用包括藥理、病理、副作用測試及臨床驗證等系列的審核批準。”劉向東說。
夸大宣傳、高額利潤搶占市場:
一些“消”字號產品打“擦邊球”
“消”字號產品審批時間短、審批門檻低,給了不法商家可乘之機。北京工商大學經濟學院教授周清杰分析,此次出現的“大頭娃娃”質量安全事件,暴露出個別企業在“消”字號產品中違規添加藥物以達到某種治療效果的問題,是惡意違規所致。
“‘純天然’‘無激素’,為迎合新手爸媽不愿使用激素類藥物的心理,通過‘擦邊球’形式夸大宣傳,這是部分‘消’字號嬰幼兒產品慣用的手法。”周清杰說,“在涉事抑菌霜的產品說明書中,寫著‘可用于日常護理’,這樣的宣傳手法會誤導消費者以為產品可長期使用。”
除了玩弄文字游戲外,此類產品還多次宣傳嬰兒霜可“祛紅止癢”、可“隨時隨地修復寶寶每一寸肌膚”。周清杰指出,根據國家規定,“消”字號產品不得宣傳具備治療效果。不具備相應的治療功能,卻通過社交平臺虛假宣傳、大肆銷售,這嚴重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選擇權和生命健康權。
事實上,“掛羊頭賣狗肉”、頂著不同批文違規虛假宣傳,此次“大頭娃娃”事件并非第一例。2019年,濟川藥業旗下“消字號”產品蒲地藍可炎寧抑菌含漱液、蒲地藍可炎寧抑菌口噴在對外宣傳中稱可以“輔助治療”、“預防疾病”等,被指出涉嫌虛假宣傳;“消”字號產品“艾因博士”嬰兒全效修復膏在沒有任何醫療資質證明的情況下,大肆違法宣傳療效,硬生生將僅有抑菌作用的消毒產品鼓吹成了“皮膚神藥”……
游走在政策邊緣,一方面通過“低門檻”進入市場銷售,一方面夸大使用效果,誤導消費者,利用巨大的利潤空間搶占市場——某種程度上,此次事件涉事公司“歐艾”折射了一些“消”字號母嬰產品的生存之道。
在銷售環節,這類產品通過高額利潤誘惑搶占市場。據了解,涉事的25克抑菌霜的出庫價為4元,但市場價為80元左右,中間存在70多元的利潤空間,而某正規知名品牌的25克抑菌霜則只要30元左右。此外,雖然“消”字號產品包裝和廣告不得宣傳治療效果,但實際上部分母嬰店為賺錢進行了大量口頭推銷。
劉向東指出,從屢次出現的“消”字號產品事件看,作為日常使用的消費品,“消”字號產品存在一定的監管空白。“要進一步完善監管漏洞,特別是加強‘消’字號審批檢測,實施更規范的質量監管認證,嚴查三無產品入市,對有問題產品實施嚴格召回制度。”劉向東說。
強化風險控制,嚴厲打擊違規違法行為:
強化監管,消費者也多留意
安全的產品是生產出來的,也是監管出來的。周清杰說,生產企業是質量安全的第一責任人,監管部門在監管實踐中要嚴格執行國家標準,嚴厲打擊違規違法行為。“嬰幼兒護膚產品因為使用對象的特殊性,無論是質量標準的制定還是生產的監管,都應該更加嚴格。”周清杰說。
市場監管總局有關負責人表示,為加強化妝品注冊和備案管理,保障消費者健康權益,規范和促進化妝品行業健康發展,新發布的《化妝品注冊備案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于2021年5月1日起實施。
該負責人介紹,《辦法》共63條,嚴格審批審評和備案管理,強化風險控制。一是細化注冊人、備案人管理制度,強化企業主體責任落實;二是優化注冊備案管理程序,落實審批制度改革措施;三是加強備案后監督管理,確保產品質量安全責任落實到位。明確備案后監督管理責任落實和工作要求,加大對備案產品違法違規行為的懲處力度,實施備案產品分級管理,合理配置監管資源;四是建立鼓勵創新機制,服務產業高質量發展。加強注冊、備案信息化建設,構建多功能信息服務平臺等。
周清杰認為,監管部門應利用大數據、區塊鏈等手段,提升智慧監管水平和監管效率,在第一時間掌握市場產品的質量安全信息,最大限度把不安全產品阻擋在市場之外。市場流通主體應規范采購流程,把控產品安全標準。企業生產者應規范地在產品使用說明書上注明相關功能。
除了企業按規定生產產品、監管部門提高監管效率外,消費者也應提高警惕,慎選產品。
專家建議,消費者應注重自身科學素養和市場知識的提升,區分消費產品和藥品的功能,了解不同產品的渠道特征,掌握價格高低與質量優劣之間的對應關系。“消費者在選購產品時要重視品牌和信譽,謹慎使用新品,在使用新品時一定要認真看清說明書,查看產品的構成及功效,查看原產地和有效期,特別是涉及到人身健康的產品更要謹慎使用。”劉向東說,“同時,對有問題的產品要及時維權,并對產品必要的追溯渠道有所了解。”
(責任編輯: 閆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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